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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市容管理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
主 要 职 责

  (一)、组织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划、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起草市容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政策、措施、标准;负责编制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实施监督管理;会同物价部门制定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主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的处置、处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参与公共场所重大环卫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二)、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占道摊点管理及各类户外广告、条(横)幅、布幔、标牌、招牌、灯箱的规划、设置、审批、收费和管理。

  (五)、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
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对擅自排放生活污水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工商市场以外的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机动车道以外区域或地段的行政处罚权。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